6月6日-8日,第十三屆“法與商:企業法在俄羅斯社會經濟發展中的角色”國際學術實踐會議在喀山(伏爾加)聯邦大學成功舉辦。此次會議由喀山(伏爾加)聯邦大學、莫斯科羅蒙諾索夫國立大學企業法教研室和莫斯科庫塔芬國立法律大學企業與公司法教研室聯合主辦,旨在為學術界和實務界提供一個高水平的交流平臺,共同探討在新形勢下商法領域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中俄法學比較研究中心教師楊天放受邀參加本次會議,并在公司法分論壇上作題為“企業經營活動主體法律組織形式發展的第三個時代:去中心化治理”的學術報告。

參加會議的有來自俄羅斯、白俄羅斯等國家不同地區的多所高等院校的教授、教師、青年學者、博士研究生,其中包括普斯科夫國立大學、俄羅斯聯邦總統國民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俄羅斯高等經濟學院、圣彼得堡國立大學、烏拉爾雅科夫列夫國立法學院、南烏拉爾國立大學、俄羅斯普列漢諾夫經濟大學、俄羅斯聯邦政府金融大學、俄羅斯聯邦政府立法與比較法研究所、俄羅斯科學院國家與法律研究所、俄羅斯聯邦檢察大學、莫斯科航空學院、喀山蒂米里亞索夫創新大學、北高加索聯邦大學、俄羅斯國立司法大學、新西伯利亞國立經濟與管理大學、下諾夫哥羅德國立大學、楚瓦什以羅巴切夫斯基州立大學、烏里揚諾夫大學、白俄羅斯國立大學、吉爾吉斯斯坦巴拉薩金國立大學、塔吉克斯坦薩德里丁·艾尼國立師范大學、越南國立經濟大學等。

會上,楊天放在報告中以俄羅斯立法中的法人分類模式為基礎展開,以法教學為切入視角在演講中回顧了企業經營活動主體法律組織形式的發展歷程,并詳細闡述了從傳統管理模式向去中心化治理模式的演變。他指出,區塊鏈技術的興起標志著組織進入了第三時代——去中心化治理。這一時代以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為代表,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管理的透明化和自動化,減少了信息不對稱和代理成本問題。楊天放強調,盡管去中心化治理模式面臨一些挑戰,但其優勢和潛力不可忽視。他呼吁積極探索和應用去中心化管理模式,以適應新時代的發展需求。經過論證他提出構想,俄羅斯將“社團法人法律關系”列為民商法所調整的一種基礎法律關系,經歷了較長時間的完善與發展,該立法構造為域外法律組織形式的本土化法律地位界定提供了極富彈性空間的教義學研用基礎,為廣泛接納源自英美法的、為實務界所需求的各類法律組織形式提供了制度土壤。或可通過對俄羅斯社團法人法律關系的立法構造進行全面拆解,為引DAO入法的可采路徑進行演繹論證,以進一步推演將DAO作為全新的法律組織形式納入大陸法系法律規制的可行性。以通過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技術手段,為當前第三個時代的組織治理規制賦能。

此次會議的成功舉辦,不僅為商法領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為未來的發展指明了方向。與會者們一致認為,創新和變革將是未來發展的主旋律,如何在法律框架內有效利用這些創新形式,將是法律界共同關注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