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適應科學技術發展,提高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以下簡稱大型儀器)的利用率和應用水平促進大型儀器向全校和社會開放,在試行兩年的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一、立戶
1. 凡是教學、科研用單價在10萬人民幣及以上的大型儀器,只要性能正常, 有專人負責,有操作規程,能夠對外開放使用,均可申請在財務處單獨立戶,實行費用獨立核算,享受校定的優惠政策。
2. 申請單獨立戶開放的大型儀器,由各系申請,實驗室設備處組織審查。落實負責人,操作管理人員,收費標準和全年機時定額后報主管校長批準正式開戶。
二、收費原則
1. 凡為本校本科生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另外收費。但每學期的最后一周,設 備負責人需據實填報本期使用的學時數和學生人次數,以便考核設備機時和效益。
2. 為本校本科生畢業設計使用應收費,費用來源為畢業設計費;結合科研的畢業設計也可用科研費支付。
3. 科研和研究生使用一律收費,費用來源為科研費和研究生業務費。
4. 校外單位使用大型儀器,原則上應先交費后使用,其減免收費均需由主管校長批準。對故意不收費,以機謀私的責任者,一旦發現,給予不低于應收機時費的經濟處罰。
5. 校外單位使用大型儀器,要求簽訂合同的,由實驗室設備處辦理合同手續。
6. 收費標準,參考社會上同類儀器。對外服務的收費標準在批準立戶時審定。校內使用優惠50%。本部(總公司)內使用可酌情優惠20—30%。
三、機時核定
1. 計算機每年額定機時為1500小時X終端數,其它類大型儀器每年額定機時均按800小時計算。
四、收費的分配
1. 全年收費總額的5%交學校作為管理費,抵交房屋、水、電、暖等費用。
2. 全年收費總額的95%由大型儀器所在的實驗室使用。
3. 收費的開支范圍為大型儀器維修費,儀器功能開發費,條件設施費,操作管理人員加班費,勞保、保健及獎勵費。除以上費用外,動用大型儀器的收費需學校批準。
五、獎罰原則
1. 每年年末實驗室設備處組織對每臺立戶的大型儀器進行考核。凡完成和超額完成全年核定機時的,可按全年收費總額提取8%作為酬金;沒有完成年核定機時但完成核定機時 60%及以上的,可按全年收費總額的 4%提取酬金。酬金分配給大型儀器的負責人,管理操作人員的部分,一般應不低于酬金總額的80%,連續三年完成核定機時,取得明顯效益的,學校另外給予表彰和獎勵。
2. 全年完成機時低于核定機時的60%不提取酬金。連續三年完成的機時,低于核定機時的60%取消其單獨立戶資格。并給予警告直至收回其設備使用權,將設備重行分配。
3. 違犯操作規程造成儀器損壞,責任者需照章賠償。
4. 大型儀器需建立技術檔案,發生故障和損壞要及時報告及記錄。
5. 大型儀器的收費情況每季初5日報實驗室設備處。
六、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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