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進一步提高學校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學校信息
(一)公開范圍
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附件1《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師生員工、社會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欄目查閱,也可到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辦公室(深圳市龍崗區大運新城國際大學園路1號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主樓622室)查詢。
(二)公開形式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網站開設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欄目(http://www.tdxvnqr.xyz/xwgk/xxgk.htm),公眾亦可登錄學校相關網址(招生信息網等)進行相關信息查詢。
此外,學校將根據具體實際,通過學校門戶網站、校報、年鑒、年報、信息公告欄、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電視等校內媒體或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校外媒體,以及新聞發布會、教代會、學代會、會議紀要、簡報等方式和其它便于公眾、法人和其它組織知曉的形式及時公開信息。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當公開的信息產生后,學校各信息擁有部門將盡快在第一時間內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上級規范性文件以及學校規范性文件對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時限為準。
二、依申請公開
學校師生員工、社會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學校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學校信息,可以向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申請提供。學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和制度要求,依其申請予以提供與其自身學習、工作、科研、生活等特殊需要相關的信息。學校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部門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辦公室是學校指定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點:深圳市龍崗區大運新城國際大學園路1號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主樓622室;
聯系電話:0755-89892273(學校辦公室);
傳真號碼:0755-89892377(學校辦公室);
郵政編碼:518100。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學校申請公開信息,需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獲取學校信息的個人應提供身份證明(身份證與工作證),法人與其它組織則應提供本機構證明文件(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以此證明身份的真實性(證件可為復印件或掃描電子文檔)。
2.向學校提交信息公開申請,需填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2),闡明申請公開的目的和用途,獲取信息的載體形式以及學校提供信息的方式。《申請表》可向學校信息公開辦公室索取,也可在學校信息公開網下載電子版《申請表》。
3.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學校信息公開申請的,受委托人須提供書面委托書。
(三)申請途徑
1.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提出申請,并請在信函、傳真的適當位置標注“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辦公室提交《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申請表》,現場提出申請。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申請部門(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辦公室)代為填寫申請,由申請人簽名確認。
(四)申請處理
1.屬于學校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中止受理申請程序;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不屬于學校公開信息或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構的,告知公開機構的名稱、聯系方式;
4.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中含有不應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予以部分公開;如不能夠區分處理的,全部不予公開;
5.申請公開的信息的形式要件不完善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補充;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6.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學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學校信息公開辦公室已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五)處理時限
學校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信息公開申請,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查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予以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提供或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或提供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
學校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標準,按照深圳市價格部門和財政部門規定核準執行。主要費用有:檢索費、復制費、郵寄費、提供信息過程中產生的其它費用。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憑有關證明,經學校同意后,可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學校未依法履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學校監察部門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指南》將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更新,本《指南》解釋權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辦公室。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信息公開辦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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