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的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建立較為系統全面的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監督檢查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監督檢查的內容和形式,確保學校實驗室的技術安全和環境保護,特制定此制度。
二、實驗室技安環保監督檢查體系
實驗室技安環保監督檢查體系的構成依次由校主管實驗室工作副校長、實驗室設備處、學院主管實驗室副院長(或主管實驗室安全副院長)、學院環保技安員、實驗室負責人、實驗操作人員組成。該體系實行逐層負責、逐層管理、逐層監督的運行機制,形成我校實驗室系統全面的技安環保監督檢查體系。
三、實驗室技安環保監督檢查內容
1、貫徹執行學校及上級制定的有關實驗室技安環保規章制度情況。
2、實驗室是否懸掛張貼必要的安全標志、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
3、各級人員是否重視實驗室的技安環保工作,納入日常教學科研工作中,加強實驗室技安環保工作的宣傳教育。
4、實驗室物資狀態、勞動條件、衛生設施、安全裝置、工作環境等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整潔衛生要求。
5、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或潛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隱患等。
6、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因素是否采取合法的治理措施,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7、檢查技安環保的整改工作是否按期完成。
四、實驗室技安環保監督檢查形式
根據我校教學、科研、生產的具體情況與特點,開展領導與群眾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日常巡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學校監督與學院、實驗室自覺排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
(一)日常巡查
1、實驗操作人員的崗位檢查
每日上、下班,實驗操作人員進行自查,主要內容有:
a. 儀器設備各部位安全狀態,危險機械部件防護設施狀況,實驗工具及試驗裝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b. 生產工藝或試驗程序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已經具備條件;
c. 作業場地的儀器設備、電氣裝置擺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d. 下班前,檢查實驗室的水、電、氣是否關閉,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e. 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性如何及穿戴是否正確。
2、實驗室負責人的檢查
對所負責實驗室每日至少1次進行巡查,如工作安排不開,須指定專人履行此項職責,主要內容有:
a. 是否制定并張貼了必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是否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
b. 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操作設備、設施,糾正違章作業;
c. 實驗室水、電、氣的使用安全及防盜防火等預防措施是否到位;
d. 做好所負責實驗室環保技安檢查記錄,形成檢查日志;
e. 檢查操作人員防護用品穿戴與正確使用。
3、學院環保技安員的檢查
每周至少1次對本學院實驗室進行環保技安巡查,主要內容有:
a. 檢查實驗室儀器設備、實驗試劑及其它實驗用品的擺放是否整齊;
b. 檢查實驗區域及公共區域地面狀態與道路是否暢通;
c. 做好檢查與整改記錄,向學院主管實驗室副院長(主管實驗室安全副院長)匯報檢查結果;
d. 協助處理實驗區域及公共區域的不安全因素。
4、學院主管實驗室副院長(或主管實驗室安全副院長)組織檢查
每兩周至少1次對本學院實驗室進行巡查,主要內容有:
a. 全面檢查本學院實驗室的技術安全與環境保護狀況,對相關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指導;
b. 對環保技安員匯報的檢查結果簽署下發整改通知書;
c. 組織處理本學院實驗室的不安全因素,落實實驗室設備處下發的隱患整改意見。
5、實驗室設備處組織檢查
每月至少1次對學校實驗室的危險部位、重點安全部位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主要內容有:
a. 貫徹執行學校及上級制定的有關實驗室技安環保規章制度情況;
b. 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對重大隱患問題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
c. 是否將環保技安工作納入日常教學科研工作,是否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d. 檢查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和文明科研生產秩序;
e. 指導各單位環保技安員工作。
6、校主管實驗室工作副校長組織檢查
每學期至少1次對學校實驗室環保技安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
a. 危險部位和安全重點部位進行現場檢查和安全指導;
b. 組織對重大環保技安隱患問題的整改和經費落實。
(二)定期檢查
1、各學院組織每月至少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做記錄;
2、檢查組成員由學院主管實驗室副院長(或主管實驗室安全副院長)、環保技安員、實驗室負責人等組成;
3、對照標準、規定對各實驗室的設備、裝置、工具、實驗室環境進行檢查;
4、環保技安員負責整理檢查出的問題,按分級管理的原則,提出整改要求,經主管實驗室副院長(或主管實驗室安全副院長)審查后上報或下達。
(三)季節性檢查
此項檢查一般是在學校安全生產職能部門的指導下,各學院組織執行,具體檢查內容一般包括:防暑檢查、冬防檢查、節假日檢查、防汛防雷檢查等。
(四)其它檢查
根據工作需要,學校組織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電氣、特種儀器設備、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專項檢查,三級危險點的巡回檢查,以及每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期間的全校安全大檢查等。
五、實驗室技安環保監督檢查管理與考核
1、各級檢查組織結合實際編制安全檢查表,明確檢查項目,做好相關記錄,實驗室技安環保檢查表或記錄是實行現代化勞動安全管理的基礎資料。
2、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根據記錄進行整理、分析,凡本單位能立即整改,應及時令其整改,如果本單位確實無力解決時,及時報管理部門。管理部門在落實措施、經費后,整改單位按照要求進行實施。
3、根據本標準規定的各種安全檢查,整改必須按時間要求和檢查次數完成,擔負檢查的各級負責人應主動工作,認真負責,以便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保證安全教學科研。
4、對按照本辦法認真檢查,積極完成整改,消除隱患,實現全年無事故的單位或個人,給予一定的安全獎勵;對于未按本辦法進行檢查,不積極整改隱患而影響教學科研生產甚至造成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將以適當形式進行曝光,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六、此制度自2017年8月1日起開始執行,由實驗室設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