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負責人填報(執行期結束后的第二年1月份)
1. 項目負責人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中填寫結題報告,撰寫結題報告、提交科研成果。
2. 查詢核實項目財務數據,在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填寫結題報告中的決算表并生成結題報告PDF文件,打印出決算表。
3. 到學校計劃財務部,審核決算表,通過則加蓋財務公章。
4. 正式提交結題報告至學校審核,學校提供《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結題報告形式審查表》供老師們核對結題報告 。
5. 依托單位管理人員對結題報告形式審核后,提交基金委。
審核要點包括不限于:
(1) 是否提供了不超過5篇代表性論文的電子版全文。
(2) 正文內容是否充分、經費決算是否有說明。
(3) 如果有獲國家級、省部級二等以上科技獎勵或其他重要科技獎勵,是否有提供獎勵證書掃描文件等相應的證明材料。
(4) 有經費調整情況的是否有做說明并上傳經費調整證明文件。
(5) 有畢業研究生的是否上傳研究生學位論文電子版封面。
(6) 附件欄是否上傳加蓋了財務公章的決算表掃描件。
(7) 研究成果統計數據表中數據要與正文內容相符,如人才培養和學術交流情況等。
二、計劃書紙質版收取(執行期結束后的第二年2月份)
學校審核通過后提交基金委并等待審核,收取項目負責人簽字的紙質版兩份,學校科研事務部收齊后,加蓋學校公章和科研事務部公章,按規定時間郵寄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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