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院(系):
高校心理育人工作是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十大育人體系之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堅持學校統籌和院系特色協同發展,朋輩互助和專業教育互促共進,形成全員育人合力,助力學生健康成長。我校決定面向全校輔導員、德育導師、在校學生開展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輔導員/德育導師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申報
(一)申報要求
由各院(系)專職輔導員、德育導師獨立或聯合申報,面向全校學生開展活動,申報項目需結合本院(系)學科特點和本人教育教學專長,展現心理育人特色,可參考《輔導員/德育導師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進行申報。我校心力成長中心面向全校開放本學期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菜單,申報人可選擇承辦心力成長中心活動,或根據指南自主申報其他項目,每人限報1-2項。
(二)立項申報
申報人填寫《輔導員/德育導師心理育人活動立項申請表》(附件2)及相關材料,于2024年3月25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經專家評審,除承辦項目外,自主申報立項項目不超6項。
(三)經費保障和宣傳總結
1. 承辦及自主申報立項項目每項給予最高5000元經費支持,活動支出優先對公轉賬,活動結束后憑立項文件及報銷材料完成費用報銷。
2. 由申報人自行安排活動進度,單次活動于6月20日前完成。需做到活動前有宣傳通告,活動后有新聞報道。宣傳通告(中俄版)需在活動開始前2周,新聞報道需在活動結束2個工作日內報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心力成長中心將負責審核發布。
(四)結項要求
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將《2024年春季學期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總結表》(附件3)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鼓勵形成典型工作案例、調研報告、研究論文等成果,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二、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項目申報
(一)申報要求
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報,建議以班集體、寢室、心理委員工作組等為單位,鼓勵跨院系、中外學生聯合申報;項目成員應不少于五人,且需有一名輔導員或德育導師進行指導。
活動面向本院(系)、班級或寢室學生群體開展,申報項目應為心理健康教育課外類活動,如班級心理主題班會、寢室朋輩教育活動、心理素質拓展活動等,主題緊貼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需求,活動方案要求體驗性強、互動性高、能夠調動廣大同學積極參與。可參考但不限于《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項目申報指南》(附件4)。
(二)項目類別
申報項目分為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一般項目每院(系)推薦不超過3項;重點項目由各院(系)擇優推薦,需具有院系特色和經驗可復制性,每院(系)推薦1項。
經專家評審,一般項目立項不超過15項,重點項目立項不超過5項。
(三)立項申報
申報團隊向輔導員提交《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立項申請表》(見附件5)及相關材料,經院(系)負責人匯總后,于2024年3月25日前將推薦立項的項目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四)經費保障和宣傳計劃
1. 一般項目活動經費支持額度為300元,重點項目可增加至500元。
2. 需做到活動前有宣傳通告,活動后有新聞報道。宣傳通告(中俄版)需在活動開始前2周,新聞報道需在活動結束2個工作日內報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心力成長中心將負責審核發布。
(五)結項要求
項目團隊應于6月10日前完成活動,活動結束后2周內向所在院(系)提交活動總結、四張活動照片或視頻等結項成果,并完成費用報銷。院(系)匯總后于6月20日前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經專家評審,設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4項。設優秀組織單位獎3項,優秀指導教師獎3項。
三、其他事項
申報項目將由學生工作部審核后,于4月5日之前公布立項名單。
附件:1. 輔導員/德育導師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申報指南
2. 輔導員/德育導師心理育人活動立項申請表
3. 2024年春季學期心理育人活動項目總結表
4. 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項目申報指南
5. 學生朋輩心理健康活動立項申請表
聯系人:鄺佳慧;聯系電話:18734612947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心力成長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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