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及學生“雙險”投保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101號)文件要求,為做好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投保有關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由于深圳市校園“雙險”服務協議重新簽署,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責任時間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8月31日;上一輪校方責任險延保服務簽訂補充協議,責任時間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14日,校方責任險的承保、理賠及服務事宜,按《2019年深圳市學生人身傷害校(園)方責任保險協議書》執行。
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保費每年每人15元,由市區財政、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學生按1:1:1比例分擔,即學生只需要承擔5元費用。
三、請認真閱讀《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及《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回執》(見附件),了解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的意義、參保辦法、參保學生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經費補助比例等說明。請各班班長于2020年12月22日18:00前到黨群(學生)工作部宋老師(主樓532辦公室)處領取《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回執》,并發給學生簽字確認,各班班長將回執收齊后于12月23日19:00前以班級為單位交回至宋老師處(請按照學號順序排列)。
四、凡確認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投保的同學,學校將在2020年12月28日前從本人繳納學費的平安銀行卡中劃扣5元,請確保銀行卡余額大于扣款金額。
五、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投保秉承自愿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