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指導意見》(粵教助函〔2017〕49號)和《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為做好2020年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我校全體中國籍本科生。
二、學生申請
學生自愿申請、填寫《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http://www.tdxvnqr.xyz/info/1047/3454.htm中的附件1,注:請勿改動表格格式)及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參考鏈接中的附件2),如建檔立卡證明、低保證明等(復印件即可)。
請申請的同學于9月24日12:00前將《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上交至主樓531(備注:往屆已完成認定的學生不必重復申請)。
三、民主評議
學校組織民主評議。各專業班級分別組建由輔導員、學生代表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評議并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等級。
四、學校審核
學校將于9月30日前完成審核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將學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相關信息導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有關國家資助政策可在學校官網的學生工作欄目中“學生助學”子欄目里查閱(http://www.tdxvnqr.xyz/xsgz/xszx.htm )。
若有疑問,請咨詢黨群(學生)工作部崔老師,電話0755-28323274。
黨群(學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