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調整<職業院校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19〕25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財教〔2014〕191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2018-2019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
我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1人。
二、評選范圍、用途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本科生。
三、獎勵或資助種類、標準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由學校制作證書并發放。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同時獲得社會捐助獎學金。
四、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記錄;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5、學習態度端正,學風嚴謹,成績優秀,2018-2019學年學習成績在專業前40%、無不及格科目;
6、身體健康,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體育成績達標;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良好履行公寓住宿協議;
7、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8、已認定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五、申請及評審程序
1、根據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條件,學生自愿申請,在2019年10月11日12:00前,紙質版材料提交至531崔老師處,電子版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郵件主題及相關文件命名:”國家勵志獎學金-專業-學號-姓名”,逾期未提交,視為自動放棄。
紙質版材料:
(1)《(2018―2019學年)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1)一式兩份(填寫和掃描要求不用打印),表格為一頁,不得隨意增加頁數。
(2)《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學生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律承諾》(附件2),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需提供一份,A4紙單面打印后手寫簽字。
電子版材料:
(1)《(2018―2019學年)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1)電子版。
(2)《2018-2019學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3),申請人均需提交對應初審名單表電子版文件。
2、10月中下旬進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3、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將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將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材料報送廣東省教育廳審批。
每位同學認真閱讀填寫說明,保證填寫無誤,不要隨意更變表格格式,必要的話可稍微調整下頁邊距。
六、其他事宜
1、凡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如隱瞞家庭經濟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資助資格,并收回已發放資助款,本學年不能參與任何類型獎學金、助學金及榮譽稱號的評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2、本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格,依據省教育廳要求,必須填寫規范,整潔,不得多頁,不得擅自改動表格。
黨群(學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