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團委、學生社團(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學生社團(組織)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學生社團(組織)育人功能,根據《高校學生社團管理建設辦法》《關于改革創新高校共青團工作切實增強思想政治引領實效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學生社團(組織)工作實際,將在各學生社團(組織)中成立第一批功能型團支部(具體社團組織見附件2)。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條件
功能型團支部的建立條件
(一)申請建立功能型團支部的組織必須是成立在冊的學生組織、學生社團;
(二)共青團員人數超過3人原則上應建立功能型團支部。
二、工作職責
(一)組織團員青年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團的政策和重要會議精神,執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和價值引領,引導成員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結合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學習交流、儀式教育、主題團日等教育活動;功能型團支部每學年至少組織開展4次集中理論學習。
(二)對大型活動、民主決策和發展規劃等重要事項,在依據社團(組織)章程進行決議前,通過團支部會議進行前置審核把關,確保符合政治要求、法律法規、校規校紀、社團(組織)章程。
(三)帶領本支部成員有針對性地開展富有教育意義的主題團日活動,鼓勵將社團(組織)特色融入活動,豐富支部成員學習和生活。
(四)功能型團支部一般不發展團員,不收繳團費,不選舉團代表大會代表,不開展“推優”入黨工作。其團員按照“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原則參加功能型團支部的活動,團費繳納和團內統計均在團員所在班級團支部進行。功能型團支部委員不參與團學干部考核。
三、結構構成
功能型團支部委員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綜合考慮支部委員會結構的合理性和委員候選人綜合表現,民主選舉產生。團支部可設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各一人。其中支部書記原則上應由社團(組織)主要負責人兼任。
具體職責如下:
(一)團支部書記:主持功能型團支部全面工作,具體包括: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黨團組織會議精神及相關要求;結合實際開展主題團日活動;監督學生會、學生社團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二)組織委員:掌握團支部的組織狀況,做好團情統計工作;了解團員的思想、學習情況,在上級黨團組織的領導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組織團員學習團務知識;
(三)宣傳委員:按照上級黨團組織的要求,開展宣傳動員工作;負責團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對外宣傳工作;做好工作總結和資料整理工作。
四、功能型團支部建立程序
(一)各社團(組織)向校團委提出建立功能型團支部申請,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附件1.各社團(組織)功能型團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二)校團委收到建立團支部申請后,需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批復;
(三)各社團(組織)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召開全體團員大會,選舉產生團支部委員會,確定委員數和名單(附件1.各社團(組織)功能型團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四)各社團(組織)向校團委遞交關于選舉結果的報告,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附件1.各學生會、學生社團功能型團支部建立工作行文示例)。
五、考核機制
功能型團支部成立后,在年審時將對工作進行考核,考核主要支撐材料為支部的會議記錄、開展活動的照片及新聞稿等工作臺賬,考核合格后將在社團(組織)評優時予以加分。
六、工作要求
功能型團支部建立工作結束后以各社團(組織)在3月30日前將《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功能型團支部匯總表》(附件2)電子版材料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